冯奎(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副理事长、研究员)

  日前,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24年经济工作时提出了“三个统筹”,即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,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。同时,在提出明年9项重点任务时,将推动城乡融合、区域协调发展等作为其中之一,提出要“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”。

  显然,城乡融合政策已更加具有全局性、长期性、根本性的特征。最近四川、安徽等地都专门出台政策,要求进一步推进城乡融合。从中央到省市层面,促进城乡融合发展,成为经济工作重要的战略突破口和主战场之一。

  从促进经济发展这个角度看,城乡融合领域为扩大有效投资、促进居民消费提供了广阔空间。2024年,全球经济仍具有高通胀、高利率、高负债的特征,经济增长的动能不足。国内看,投资增长有待提振、消费亟需增强活力。过去,城乡融合发展领域存在一些基础设施短板、公共服务落差,这恰恰是扩大有效投资、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发力点。从投资上讲,仅以高标准农田为例,我国还有约5.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要建成高标准农田,这块的投资有相应的强度标准。此外,还有大量的现代化设施农业需要各方面资本投入。据粗略估算,高标准农田连同现代化设施农业、文旅休闲康养农业等,在今后的5至10年中,就将带来二十万亿元以上的投资。从消费来讲,城镇居民的消费是农村居民消费的2倍左右,农村居民消费落后于城镇居民10年以上,这也成为影响我国消费率水平提升的重要方面,因而是未来释放消费潜力、扩大内需的努力方向。

  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角度看,城乡融合领域对提升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提出了迫切要求。多项实证研究都表明,城乡之间在人才、土地、资金、产业、信息有各种各样看得见、看不见的壁垒。打破这些壁垒、实现城乡融合,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,能够提高经济效率、提升全员劳动生产率、降低交易成本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就是提升全要素生产率,城乡要素充分流动和组合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的主攻方向。再就公平性来讲,当前最为突出的是进城农民、农民工的市民权利保障仍有待进一步完善,表现在教育、医疗、就业等等方面。大而言之,当前城乡发展中面临的农民收入较少、流动性机会不足等问题,需要通过推进城乡融合发展,使之得以解决。

  从改革的角度来看,城乡融合需要在已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向纵深推进。近年来,国家对城乡融合领域提出了新的要求,推出了一批政策。比如2019年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在《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》(简称《意见》)中,提出了9大项改革举措,主要是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、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、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、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、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、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、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、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、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等等。根据该《意见》,到2022年,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,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消除,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建成,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。尽管四年来,无论是体制机制设计还是创新实践方面,各地都已有较多积累,但客观上受新冠疫情影响以及受改革复杂性的制约,实事求是地讲,在土地制度改革、人才入乡等诸多方面,各地“点”上探索虽然较多,但如何巩固扩大和深化改革的成果,仍有许多文章需要破题续作。

  城乡融合的政策地位明显上升,也让我们对其在未来改革中的作用寄以厚望。回望45年前,改革从农业农村领域起步。1984年中央确定改革从农村转向城市。此后,城乡统筹、新型城镇化等改革,为城乡关系带来积极的变化。同时,城乡领域还有一些长时期存在的突出问题,如城乡要素流动不够充分、公共资源配置有待完善等等,成为未来改革的焦点。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。结合此前发布的政策要求,从现在到2035年是城乡融合发展重要的时间窗口,要着力构建新型城乡关系,使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,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。因此,无论是从改革的历史演进、现实发展,还是从改革逻辑关系来看,城乡融合都具备条件成为新一轮深化改革的主攻方向和突破口。